安徽省公布多起生态环境督察典型案例中安
2024/8/24 来源:不详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被大面积侵占,通过燃放爆竹等多种方式驱鸟;在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多个项目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经营,私自搭建经营用房;祁门县5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管不规范。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多起生态环境督查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贵池、宣城、祁门、石台等多地的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贵池十八索自然湿地被大量侵占贵池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池州市贵池区东北沿江圩区,濒临长江南岸,是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年6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发现,该保护区核心区内人类生产活动频繁,违规种植、养殖现象普遍,自然湿地被大量侵占,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督察组认为贵池区相关主管部门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存在失职失责问题。6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敬亭山国家森林公园日常管理缺失,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突出,自然生态破坏现象严重。督察发现,敬亭山森林公园违规建设项目问题排查不彻底,多个项目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经营。宣城市皖府酒店擅自改变原敬亭山绿化管理处用房的使用性质,自年4月从事餐饮、会务、住宿服务,并私自搭建经营性用房;江南码头违规侵占森林公园,建设物料堆场;县道和梅溪路交口货运停车场,占用森林公园多平方米土地。同时,督察发现,敬亭山森林公园内的宣城市明春模具厂、利源气业乙炔站、敬亭钢材加工厂等企业存在违规生产经营问题。51个自然保护区均建管不规范“祁门县随意划定自然保护区,面对管理难题放任推诿,长期不作为。”年6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黄山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祁门县5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管不规范,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祁门新安御医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祁门县渚口乡大北县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主体结构已基本竣工,包含10栋楼房,建筑面积.76平方米;祁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中心转运站位于祁山镇宋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于年投资建设,目前已建成投运。东升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溪乡柏溪县级自然保护区内,该企业主要从事木材加工,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区约平方米。6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池州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时发现,G3W德上高速池州至祁门段施工过程中,违规侵占石台县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该段高速施工单位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违反环评批复要求,在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建设05标3#拌合站、06标1#拌合站等多个大型临时设施。同时,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还违反要求,毁坏安徽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林地,建设04标1#拌合站、弃渣场(碎石及机制砂加工场)等多个大型临时设施,破坏了地质公园地貌景观和植被。督察发现,施工过程产生的大量渣土堆放于湿地公园鸿凌河边,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降雨时被冲入河内,造成部分河段污染。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