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派冤杀岳飞为何不怕岳家军造反看南宋的

2024/1/1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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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兵制大体上沿袭北宋,仍以募兵制为主,禁军、厢兵、乡兵、土兵、弓手等各种军队名称依然存在,但靖康之变后,禁军作为国家主力军的地位,已为新形成的驻屯大军所替代。

靖康元年(公元年),金军攻汴京,康王赵构在相州(河北临漳)被宋钦宗任命为兵马大元帅,宗泽为副元帅,负责营救汴京。当时有兵万人,分前、后、左、中、右五军,各军设统制,此为南宋军队重新编组之始。

翌年,康王在南京(河南商丘)即帝位,称高宗,改元建炎,是为南宋。他率领的御营军,宗泽率领的东京留守司军和吴玠的陕西军,成为南宋军队的骨干。

宋高宗

高宗将枢密院和三衙闲置一边,另设御营司,由宰相、执政兼任正、副使,其下设都统制,统管御营军。在此之外,另建御营使司辖五军,但兵员甚少。

御营军分五军,其后因苗傅和刘正彦兵变,御营五军分而为三,有刘光世的御营副使军、韩世忠的御前左军和张俊的御前右军。

建炎四年(公元年),将御前军改为神武军,御营军改为神武副军,刘光世军改为御前巡卫军,统归枢密院领导,撤销了御营司,恢复了北宋旧制。

在建炎的四年间,战乱连绵,兵荒马乱,很难有固定的兵制,而在金、宋交界地区的各州军、土族豪强、溃将和抗金的起义军等,各据一方。宋朝出于权宜之计,发表了二、三十名镇抚使。

因此,这时的南宋,除川陕的吴玠军外,一类是枢密院统辖的神武军、神武副军等;一类是独立的二、三十支镇抚使司军。而后者在不到四年之间,或叛变降金,或火并被杀,或战败而死,最终也就全部撤销了。

北宋军人

绍兴元年(公元年)以后,南宋在江南稳定了统治,除川陕的吴玠大军外,东南地区的大军为御前巡卫军的刘光世、神武左军的韩世忠和神武右军的张俊;还有神武前军的王燮、神武后军的陈思恭,后来也都分别并入神武左、右军。

神武中军的杨沂中被编为宋高宗的宿卫兵,设六将的编制,后又升格为部。绍兴三年(公元年),神武中军有六千九百余人,杨沂中升神武中军都统制,共有前、右、中、左、后、选锋、护圣等七军,每军皆有统制。

此时,岳飞军的番号是神武后军,兵额一万余人。

绍兴二年(公元年),创设御前忠锐军,辖七将,隶于待卫步军司,归枢密院统领,兵力约二万人,以后大部皆拨归张俊,独留第五将在朝廷。

陕西的吴玠军,在和尚原、仙人关两次大败金军后,成为川陕大军的主帅。于是吴玠、岳飞、刘光世、韩世忠、张俊便成为南宋的五支屯驻大军主帅,当时总兵力约三十万。

绍兴五年(公元年),因神武军系北齐军番号,所以,又将其改番号为行营护军。韩世忠为前护军,岳飞为后护军,刘光世为左护军,吴玠为右护军,张俊为中护军。

南宋中兴四将

各支大军都分成若干军,军级统兵官有统制、统领等。各军又分成若干将,将一级有正将、副将、准备将,总称将官。部分行营护军还有部和队的编制。

由于五大帅兼任宣抚使、招讨使等要职,因此,在其使司内就有都统制、提举一行事务、同提举一行事务等职,在必要时代掌军务或指挥各军联合作战。此外,使司内还有参谋官、参议官等幕僚佐属。

韩世忠的前护军有八万人,统制十一,统领十三,正、副、准备将一百八十九,约有六十三将的编制,以淮东楚州(江苏淮安)为大本营。

刘光世的左护军有五万二千人,辖十军,曾先后以池州(安徽贵池)、庐州(安徽合肥)为大本营。绍兴七年(公元年),刘光世以畏敌怯战,被解除兵权,左护军的番号遂名存实亡。

张俊的中护军约八万人,辖十一军,以建康府(南京)为大本营,有统制十,统领十四,正、副、准备将二百九十七,共有九十九将的编制。

岳飞的后护军约十万人,以鄂州(湖北武昌)为大本营,辖十二军。背嵬军是其精锐亲军,有骑兵八千余人,统制二十二,统领五,正、副、准备将共二百五十二,共八十四将的编制。

岳家军抗金

吴玠的右护军以兴州(陕西略阳)为大本营,兵力七万人。在绍兴十年至十一年(公元-年)的宋金战争中,兵力在十万人上下,以吴璘、杨政、郭浩分统,其编制较为复杂,其下既有部,也有军。

此外,王彦的“八字军”,后改为侍卫马军司军,凡七军,近二万人,曾在著名的顺昌(安徽阜阳)之战中,以少击众,大败金兀术。

绍兴十年至十一年间,刘光世退闲,吴玠病故,剩下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帅,其中以岳家军兵力最多,素质最好,有严格的军纪,为抗金的主力和中坚。岳家军在我国军事史上享有盛誉,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至今为后人传颂。

绍兴十一年(公元年),赵构、秦桧推行投降、妥协的方针,罢韩世忠、张俊军权,杀害岳飞,将以前的四支屯驻大军(因淮西兵变少刘光世一支),陆续改编成十支屯驻大军,并于驻扎州府的地名后加“御前”二字,御前二字称“御前诸军”。

这意味着直属于皇帝,帅臣不得节制,将四支主力部队分散兵力为十支,体现了对武将的防范,以便于贯彻其妥协苟安的方针。

秦桧等人

原来的屯驻大军只设都统制,而这时却各增设副都统一员,文书须与都统制连署,这就分散武将权力,使其不能擅专。

军一级统兵官有统制、同统制、副统制;统领、同统领、副统领等。三衙和沿江诸军,每军都统制官一员、统领官二员。

将的番号,如御前右军第一将,兴元府驻扎御前中军马军第一将等,在四川的副将以下,分屯别州,名为副队,实乃各当一面。

在将一级编制的正将、副将、准备将之下,还有训练官、部将、队将、押队、拥队、旌头、教头之类的军吏,其军队编组,一军三将,将三十三队,每队一百二十五人,一将兵额约四千一百人。

南宋御前诸军的总兵力,绍兴十二年(公元年)为二十一万余人。

南宋初,随着御营使司的设立,三衙统兵体制便告废除,其机构虽然保留,而三衙长官却不再统辖全国的正规军,降为三支兵马的统兵官。但宋高宗仍保留了班直,充当宿卫,人数不多。

绍兴五年(公元年)十二月,将杨沂中的神武中军改为殿前司军,十一年(公元年),岳飞等三大将被罢兵权,各御前诸军都削减兵力,唯殿前司军有增无减,总约七万余人,兵力最多。

其中,特别是殿前司增加更多,这是为使三衙军和御前诸军可以内外相制,也是防范秦桧的窥视帝位。从此三衙军与屯驻大军平列,不再有隶属关系了。

宋军抗金

三衙各军的情况如下。

1.殿前司。绍兴五年(公元年),改神武中军为殿前司军,除五军外,又增选锋、护圣二军,继又增策选锋军。绍兴九年(公元年),有统制十三,统领二十一,正、副、准备将一百七十八;绍兴十八年(公元年),增至七万余人,辖十二军。

2.侍卫马军司。绍兴七年(公元年),组成六军,共十二将、六千人。绍兴十四年(公元年),四川右护军的四个军调至临安,增拨马军司。绍兴三十一年(公元年),兵力增至三万人。

3.侍卫步军司。绍兴十二年(公元年)建立;二十九年(公元年),步军司编制辖五军。

精忠岳飞

从南宋兵制变革来看,南宋政权稳定下来之后,宋高宗大力加强中央禁军三衙、特别是殿前司的军力,分拆五大帅驻屯军,并加“御前”二字,加强中央直辖;形成了内外相制、内重外轻的格局。

这是宋高宗对岳飞讲“犯吾法者唯有剑耳”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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