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21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
2023/2/17 来源:不详本文转自:中安在线
根据《安徽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皖重办〔〕1号)和《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皖政秘〔〕号)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年度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现将拟通报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4月11日至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省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重点办)、(机关纪委)
附件:全省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拟通报对象
年4月11日
全省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考核
拟通报对象
一、排名靠前的8个市
合肥市、马鞍山市、滁州市、芜湖市、亳州市、阜阳市、安庆市、六安市
二、排名靠前的40个县(市、区)
包河区、湾沚区、当涂县、金寨县、宁国市、弋江区、来安县、广德市、淮上区、颍东区、天长市、雨山区、庐阳区、五河县、明光市、寿县、繁昌区、义安区、和县、界首市、含山县、无为市、长丰县、蒙城县、肥西县、蜀山区、阜南县、全椒县、宣州区、肥东县、田家庵区、屯溪区、桐城市、萧县、贵池区、舒城县、黟县、泗县、怀宁县、郎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