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内免费停车安徽两地明确

2024/12/26 来源:不详

本文转自:市场星报

近日,池州市贵池区、滁州市

相继发布通告,新能源汽车在停车泊位内可享受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含充电时间)

免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

收费优惠政策的通告

广大新能源车主: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抓紧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免费的函》,在池州市主城区智慧停车泊位内,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当日首次停车2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优惠政策详情通告如下:

一、该2小时优惠时段不可分开使用,非收费时段停车和停车30分钟内不计入“当日首次2小时”。超过2小时后按照《池州市贵池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发改价〔〕74号)文件中规定的“首小时后”的收费标准予以计费。

二、新能源车享受的收费减半优惠政策不变。目前,因智慧停车后台系统计费规则尚在调整中,需请享有前两小时免费政策的用户携带本人行驶证、身份证前往贵池区建设西路号池州智慧停车办公室处办理前两小时停车费用返还或减免登记。

特此通告

池州市贵池区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9月2日

关于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的通知滁发改收费〔〕号

滁州市城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城泊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滁州市亭城智慧泊车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发改产业〔〕号)规定,结合滁城实际,现就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制定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不含停车场内配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即新能源汽车在充电车位停放充电,不收取停车费。

二、对配建充电桩的公共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不收取停车费。

三、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我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在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辆次优惠1元。

四、请各公共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并在停车场或充电车位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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