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改革工作动态3篇碧江区bull

2022/5/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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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三举措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近年来,碧江区积极推进农机农艺技术深度融合,加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前,全区农机总动力达27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5.25%。

一是建立农机农艺联合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种子、农推、土肥、植保、农机融合工作机制,探索实施适宜山区丘陵机械化发展的技术模式,补齐山区机械化短板弱项。以水稻机械化为突破口,制定《山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应用》等技术规程,探索与水稻种植技术模式相协调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体系,农机农艺联合开展水稻机插秧技术试验示范和攻关研究,推广水稻毯苗育插秧、钵苗育插秧机械化精量播种技术,实行统一的水稻机械化种植,水稻生产机械化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大幅提高。目前,建立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基地2个,全区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63%。

二是开展土地“宜机化”试点建设。将土地“宜机化”纳入全区“十四五”农业发展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对全区集中连片的土地进行“宜机化”改造,通过降低坡度、增大地块、改善土壤等,提高整体连片作业程度,年前完成土地“宜机化”改造试点15个。同时,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拉动、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带动,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力度,筛选、引进、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先进机械,推广、示范一批农机农艺先进技术,推动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农机装备和技术实现多个应用领域和应用环节突破。目前,覆盖耕种管收烘各环节的10余类新型高性能机具得到推广应用,农机装备总量达到4.57余万台套,装备结构“由量向质”逐步优化。

三是扶优扶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在农机农艺融合中的优势作用,积极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模式,扶持和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流转、跨区作业、代耕代种等,不断解放农村劳动力,切实提高主要农作物机械化作业服务的社会化、组织化水平,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目前,全区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共13个,培育出碧江区滑石乡白秧坪大米专业合作社、碧江瓦屋乡司前村农机合作社等一批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优秀农机经营组织。

(碧江区委改革办供稿)剑河县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有效盘活编制资源

近年来,剑河县创新工作方式,打破“编制部门所有”的常规模式,将机构编制资源作为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统筹使用、深入挖潜,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有效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释放新动能。

一是科学收编,保证有编可用。出台《剑河县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方案》,针对传统编制管理存在的编制资源固化、“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现状,结合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调标后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周转管理、保障急需、服务发展”的原则,将全县的事业单位空编纳入“周转池”管理,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台账,盘活长期无法发挥使用效益的事业编制,实现编制资源的集聚和效能效率释放,改革效能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剑河县通过盘活编制资源,招聘录用编制内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5名。

二是统一管理,挖潜编制效益。“周转池”编制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和计划使用的模式。一方面集中统一管理,与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紧密衔接,及时更新信息数据,确保编制资源统筹可查、投放可控、动态平衡。另一方面完善计划使用机制,由用编单位,尤其是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或招录人才入编管理的,需上报用编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机构编制部门。编制优先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以及缓解部门长期性、结构性编制短缺问题。机构编制部门每年测算确定周转池编制规模,拟定年度用编控制计划,按照年度用编计划进行科学调配,有效实现编制资源跨部门、跨行业统筹管理和动态使用,使编制用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截至目前,用编计划控编余个,跨部门使用编制30多个。

三是严格用编,规范编制流程。按照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对事业编制周转池用编申报、审批、使用等内容予以明确,建立用编前置审批制度,实行“年度计划+适时申报”,每年底由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各机关单位制定下一年度用编计划,对提交的年度用编计划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并将申报情况和审核评估情况报县委编委会议审定后严格执行,除上级政策性用编外不再核增用编计划,实现用编核准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截至目前,剑河县第一批纳入“周转池”管理的44个事业单位75名事业编制已全部调剂保障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

(剑河县委改革办供稿)瓮安县“三机制”构建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

近年来,瓮安县着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通过优化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充分调动和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岗位+等级”薪酬机制。根据村(社区)干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设立村(社区)“两委”正职、副职2种岗位,每种岗位设12级,各岗位按照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获奖情况等确定相应等级,建立“基本报酬×岗位等级系数”的薪酬模式,将报酬待遇与个人学历提升和工作实绩、表彰情况等相衔接。在新的薪酬体系下,村(社区)干部支书、主任“一肩挑”人员年收入由4.3万余元提升至5.7万余元,副职年收入由3.5万余元提升至4.7万余元。

二是建立“激励+提升”工作机制。对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省部级表彰、州级表彰或连续2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社区)干部,在本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提高3个、2个、1个等级。明确有村级集体经济的村,可按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性纯收入的10%—3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暂无收益的村,可按当年村级集体资产性纯收入的10%—3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具体办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在社区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社区干部给予一次性职业津贴补助,其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补助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补助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补助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4名村(社区)干部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经济待遇。

三是建立“考核+绩效”保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管理权限分级分类进行管理,按本人当年基本薪酬年度总额的10%设置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将绩效报酬与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奖励性绩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基础性绩效按人均元/月发放。“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年起,在所有村(社区)干部统一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上,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范畴,并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工作要求,按时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确保村(社区)干部离职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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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年23期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徐诗沅

“贵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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