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项目非法破坏森林植被,承建方重庆建工
2023/4/20 来源:不详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海螺四期万吨线隧道工程项目,破坏山场森林植被,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达近7亩。
9月7日,该违法行为被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处罚。
处罚说明,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经依法查明,年4月,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取得安徽省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贵池区唐田镇吴田居委会王湾组小黄山集体山场内,承建池州海螺四期万吨线隧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经营权。7月,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池州海螺隧道工程项目部,未经县级以上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施工人员占用该山场林地建设工棚、修建运输道路、安装工程机器设施以及占用部分林地进行堆放隧道洞剥离的废渣土、废石料,致使该处山场森林植被遭到破坏、林地用途被改变。经池州市贵池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鉴定,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平方米(合6.3亩),原森林类别均为商品林,原地类均为乔木林地。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对此进行处罚,1.责令于年9月6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柒仟贰佰元整(¥.00元)。
据了解,安徽省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海螺水泥成员企业,为安徽省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控股子公司,董事长为李乐意,该公司注册地在池州市贵池区。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发现,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建工(.SH)子公司,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董事长李骋,该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曾用名: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相关证据显示,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内容为:对项目易产生尘污染的露天堆场、仓库、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按规定采取密闭、围挡、喷淋等防尘污染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违反《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去年12月8日,该行为被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
二三里资讯从企查查注意到,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曾因违法违规,先后被行政处罚8次、环保处罚2次。此外,该公司曾因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3次,“入围”失信信息达13次。
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海螺公司相关项目进展,二三里资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