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贵池区一药房涉嫌违反价格规定被罚50

2024/7/31 来源:不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乌沙市场监管所接群众举报,称乌沙镇辖区某药店存在未标明价格销售口罩行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接举报后,乌沙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胡忠兵高度重视,火速带领执法人员奔赴现场。经查,1月26日该药店以8.8元每袋的进价购进了50袋标称为“安美”牌的折叠式口罩,于当日以10.5元每袋的价格摆放在柜台对外销售,销售期间并未明码标价。由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购买人数众多,该药店上述口罩当即销售完毕。经查明,该药店未标明价格销售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的行为。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拟决定作出罚没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方金灿)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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