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学区出炉2019年中小学招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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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年公办初中学区范围
1.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琥珀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梅山路以北(含稻香楼宾馆等)
西: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转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东(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五里墩校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3.合肥市颐和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金牛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4.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金湖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6.合肥市蜀山中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7.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8.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
(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9.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山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潜山路转金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12.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休宁路以南
13.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南岗校区)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庐阳区接壤
14.合肥市小庙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及将军岭乡范围内
15.合肥市大柏中学学区范围
原大柏乡范围内
蜀山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合肥蜀山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蜀山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为做好全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共享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13号)、《关于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合肥市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统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区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
(二)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13号)等法规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免试就近原则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区教体局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招生办法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开发区提供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自年起,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为稳妥推进招生入学报名工作改革,今年继续应用“合肥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一)公办学校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
凡户籍在我区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7月1日—3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登记确认。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区招生办公室组织报名工作,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于6月26日—3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4日、5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在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